近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工作。
《意见》指出——
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对于提高我国原始创新能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突破、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要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实现与人才培养等制度有效衔接等措施,形成设置合理、覆盖全面、评价科学、管理规范的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
《意见》强调——
(一)要健全制度体系
增设正高级工程师,扩展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实现与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实行职业资格考试的专业,不再开展相应层级的职称评审
实行评审专业动态调整,促进评审专业设置与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发展同步
(二)要完善评价标准
分专业领域完善评价标准,淡化学历、论文、奖项要求,突出对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的评价,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可“一票决定”.
(三)要创新评价机制
建立以同行专家评议为基础的业内评价机制,注重社会和业内认可
对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程技术人才,采取“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方式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引入国际同行评价
(四)要促进职称制度与人才培养、使用相结合,推动与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有效衔接;强化协同育人理念,发挥企业等用人主体作用,实现评价标准与培养标准深度融合。
(五)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精简证明材料,减少证明事项,减轻人才评价负担。
《意见》指出——
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涉及广大工程技术人才的切身利益,改革工作复杂,社会高度关注,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
各地区、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稳慎实施,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细化工作措施,完善工作预案。
要加强宣传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工程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营造有利于推进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