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3-11-29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按照《2023年榆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规定,现将成绩查询及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成绩查询

    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均已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http://www.sxzyhr.com)进入考试报名系统查询。     

    二、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对象

本次考试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岗位技能测试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80分。

对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以两科总分(按照科目所占总成绩比例换算)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末位两科总分并列的考生,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对笔试成绩和岗位技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的职位,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表),按照各招聘职位考生准考证号码由小到大的顺序排列。

2.面试资格复审工作安排

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12月2日(星期六) 9:00-15:00。

面试资格复审地点:榆林市高新区长兴路207号榆林市人民检察院西门→12309服务大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

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打印);

②《准考证》(笔试和岗位技能测试两科目);

③本人户口簿、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④学历证书;

⑤相应的学历验证报告材料(需在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⑦因在榆林市两级检察院工作而放宽年龄的考生,需提供本人所在检察院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养老保险缴费凭证和单位指定的第三方用工合同;

⑧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审核原件,经审查合格后提交复印件1份。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或提供材料不合格、不真实的,取消面试资格。

3.人员递补

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不合格、放弃等形成的缺额,按两科总分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两科成绩均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两科总分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递补,成绩均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在资格复审期间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自动放弃递补资格。

资格复审工作结束2个工作日内,考生可通过“陕西智远人力网”查看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

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3年11月29日


附件:2023年榆林市检察机关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