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榆林市检察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规定,现将面试工作安排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的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原则,保证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在同一批次同一考场完成面试考核工作。
二、面试对象
根据招聘计划和公告规定,经面试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分组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1.面试时间:2021年5月15日(星期六),分为上午、下午两个批次进行。
面试集合时间:上午7:00;下午12:30
面试开始时间:上午8:00;下午13:30
2.面试地点:榆林市苏州中学(榆林市榆阳区人民西路231号)
四、面试方式和程序
1.面试方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每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8分钟(包括考官提问和考生思考时间),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自我情绪控制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并由本人签字确认,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
同一批次所有考生面试结束后统一离场。
2.面试分组安排
本次进入面试的考生,分为上午、下午两个批次进行面试,每个批次三组面试同时进行。具体分组按照岗位编排:
上午批次职位代码(5月15日8:00时):
第一组:1001、1101、1602、1702
第二组:1501、1601、1701、1801、1802
第三组:1201、1301、1401、1902
下午批次职位代码(5月15日13:30时):
第一组:1901、2001、2101、2201、2102
第二组:1002、1003、1102、1202、1302、1402、1502
第三组:1004、1503、1603、1703
上午批次面试考生7:00到达面试地点,下午批次面试考生12:30到达面试地点。下午批次考生上午不必到场。
3.面试程序
本次面试分为抽签、面试两个主要环节进行。
(1)抽签。面试考生须同时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审核确认身份进入集中室并抽取面试顺序签。证件与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不得进入集中室,取消面试资格。上午8:00(下午13:30)封闭考区,仍未到达指定集中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不得进入集中室,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面试是考生面对评委进行答题,期间不作自我介绍,不准透漏本人任何信息,否则视为作弊,取消面试资格。
(3)整个面试过程全程屏蔽、全程监控、全程摄像。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应严格执行榆林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提前注册“陕西健康码”,全程佩戴口罩。“陕西健康码”为“绿色码”且测量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面试考点;测量体温连续三次超过37.3℃,或考试前14天内来自或途经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有国(境)外旅居史的,须提供考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原件、复印件。对故意隐瞒病情、不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证明、不如实告知情况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的,另行通知。
2、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请参加面试的考生提前查询交通路线,适当安排路途时间,注意交通安全,并按时到场。
3、请参加面试考生务必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4、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5、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的公布,请关注网站公告。
6、请面试人员认真阅读《考生面试须知》(附件2)。
陕西省榆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