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10-08 浏览 返回公告列表

根据检察工作需要,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要求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年龄在20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2年9月30日至2002年9月30日期间出生);


4.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其中,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以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公布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为准;


7.普通话标准,五官端正,无不良嗜好,无口吃、重听、无纹身、色盲和其他传染性疾病;


8.符合法律法规和招聘职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曾被行政拘留的;


4.具有吸毒史的、曾被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因违反有关机关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9.有明显生理缺陷,有精神疾病史,身体有明显疤痕及其他标志等;


10.具有其他不适合在检察机关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包括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签订合同等环节。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陕西省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http://www.sn.jcy.gov.cn/)、“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陕西智远人力网”(http://www.sxzyhr.com/)、“陕西智远人力”微信公众号同时发布,招聘环节有关信息也将在上述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平台设在“陕西智远人力网”(http://www.sxzyhr.com/)。考生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考生须使用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报名并参加考试。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考生登录报名网站考试报名系统,按照要求注册报名,程序如下:


1.提交报名资料


(1)考生应在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7日18:00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考试报名系统,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像素不低于220×300,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内,红底、蓝底或白底均可,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不予受理)。同时,需在附件处上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等报考要求中所涉及资料。


(2)考生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为2022年10月12日9:00至10月19日18:00。在此期间,考生可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在报名期间,资格审查通过后,报考信息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考生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报考、录用资格。


(4)考生所留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及时联系到本人。


(三)网上缴费与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2022年10月20日9:00至2022年10月22日18:00进行网上缴费。报名费50元/人。缴费成功后方视为报名成功。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报名费不予退还。已网上缴费确认的应聘人员应及时打印报名表并妥善保管,以备面试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四)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陕西检察网”“陕西智远人力网”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并按照通知要求通过“陕西智远人力网”进入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各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务必妥善保管。


(五)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基本常识、文化知识、基础写作能力等;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程序。


2.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及最低分数线查询:成绩预计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统一公布,考生可通过“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和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查询。


(六)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与笔试为同天进行,地点及注意细则在“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陕西智远人力网”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执行,测评成绩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


(七)面试资格复审


1.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对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不少于录用计划3倍职位的,以两科总分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各职位录用计划数的3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2.对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且考生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职位的,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3.面试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①《报名表》(登录“陕西智远人力网”打印);


②《准考证》;


③本人户口簿、有效的身份证;


④毕业证书,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报告,退役士兵提供退伍证;


⑤留学回国的考生,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须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材料;


⑥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证件和材料审核原件,经审查合格后提交复印件1份。


如应聘人员放弃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形成的缺额,根据本岗位笔试成绩和体能测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线)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


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自己负责。


(八)面试


1.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确定为面试人员。如招聘岗位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资格复审通过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时间、地点和具体安排详见“陕西检察”微信公众号和“陕西智远人力网”网站相关公告。


3.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举止仪表等。满分为100分。面试达不到合格分数线(60分)标准的,不能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九)总成绩计算及确定并公布进入体检人员


1.考试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25%+体能测试成绩×25%+面试成绩×50%。计算考生各项成绩时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实行四舍五入。总成绩出现并列的,顺延小数位确定排序。顺延小数位仍相同的,依次按照面试、笔试、岗位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2.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多于招聘计划数的职位,按照与职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以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对于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录用计划数的职位,考生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60分),则进入体检。


(十)体检


1.考生体检工作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暂缓体检不能超过六个月。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十一)考察


1.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等。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合格后再进行考察。


3.人员缺额递补。参加面试且分数达到合格线以上的未录用人员,由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省院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决定递补相关事项。


(十二)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同拟递补人员一并在“陕西检察网”“陕西智远人力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警务辅助人员与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购买“五险一金”。相关待遇参照《西安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待遇保障暂行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1.有关招聘信息将在“陕西检察网”“陕西智远人力网”公布。如因天气、疫情等不可抗力导致相关招聘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将及时通过网站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信息发布网站。


2.考生应严格遵守陕西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主动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规定的,方可参加考试。招聘期间疫情防控部门有其他要求或需要暂缓招聘工作的,将在指定网站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用书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029-85221858

                 029-87378431


陕西省人民检察院

2022年10月7日